旺報【記者藍孝威╱專題報導】上海市6月1日推出《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》(簡稱上海惠台55條)後,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台辦於今年6月正式聘任9位在滬台胞,擔任涉台商事糾紛調解員,可望在未來台胞、台商於上海遇到商事糾紛時,提供協助。本次獲聘9人分別為上海市台協會長、冠龍集團董事長李政宏,和美聲服飾總經理李崇章、元祖集團董事長張秀琬、長谷陶瓷總經理鐘仁森、巧宥服飾董事長李錦漳、博恩律所合夥人蔡世明、東南旅行社總經理林玉珍、台青創客家總經理虞慧芳、尚士律所合夥人張伯男 。律師蔡世明解釋,一旦雙方發生糾紛,如果在合同中有約定仲裁條款,就可進入仲裁機制來處理,仲裁的結果和法院的判例具有同等效力,仲裁和法院訴訟是兩條平行線,都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。蔡世明指出,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仲裁,就回到法院解決案件,現在大陸推出「訴(訟)調(解)結合」機制,換句話說,在訴訟立案之前,會先進入「訴調中心」,希望雙方透過法院的調解程序、達成協議後簽署調解書,法律效力等同於判決書,就可以解決民事糾紛,如此可以較快的解決爭議。蔡世明說,作為台籍調解員,如果有台商和大陸企業發生糾紛,在進入訴調階段時,可選擇由台籍調解員協助調解案件,如果調解不成,當事人認為調解方案對自己不利,或是雙方不願意讓步,此時再進入法院一審、二審的判決程序。對於深綠有意全面限制台胞在大陸出任所有跟官方沾上邊的職務,蔡世明表示,台籍調解員幫助的都是涉台當事人,是在司法案件領域提供幫忙,「尤其現在兩岸關係陷入谷底,海基會無法發揮既有功能,陸委會也不讓我們幫嗎?」台籍調解員都是為台灣人服務,大家都問心無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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